程序正义强调以下方面:
程序的独立稳定价值:
程序正义重视法律程序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认为程序本身应当具有公正和透明的价值。
裁判的公正客观:
程序正义要求裁判过程应当公正无私,不受外界干扰,确保每个当事人都能在程序中得到公平对待。
尊重程序参与者:
程序正义强调尊重程序参与者作为独立、负责、理性主体的地位,要求裁判机构与他们一起参与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并向他们论证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程序的正当性、效率性和稳定性:
程序正义不仅要求程序的公正,还要求程序具有正当性、效率性和稳定性,并通过相应的监督措施来保障这些原则的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
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即裁判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使人们能够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削弱法律实施的可接受性:
程序正义的维护和实现有助于增强法律实施的可接受性,使人们更愿意接受和信任法律程序的结果。
结合以上各点,程序正义的核心在于通过公正、透明和稳定的法律程序来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使正义不仅得以实现,而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