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4 21:36:49 手机游戏

督查工作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项

对查办内容进行筛选,确定需要督查的事项。

登记立项,包括立项编号、交办时间、承办单位、督办事项、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交办

根据立项事项的内容、性质和领导要求,按分工批转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交办方式可以是发正式通知、电话通知或口头交办,确保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催办

通过发催办单、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等形式,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

积极协助被督查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事项按时完成。

检查

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

可能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听证、问询等方式,核实相关情况。

办结

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

办公室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呈报领导阅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办或重办。

反馈

向批示领导报告督查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个人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审核

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对于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事项,进行追责处理。

立卷归档

将督查事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阅。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督查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决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