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组织考察组并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成立专门的考察组,明确考察目的、任务、方法和时间安排。
制定详细的考察计划,包括考察的内容、方式、对象和范围等。
沟通与征求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相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和建议。
确定考察的时间安排、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考察预告
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告知考察对象和相关人员考察的时间、目的和内容。
具体实施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在考察过程中,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在考察中,考察人员应根据获取的材料随时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
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时,考察组要集中时间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形成评鉴意见,对不清楚的问题,应作补充调查。
反馈与交换意见
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情况,进一步听取本人意见。
同有关党组织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确保考察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个人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并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
汇报与决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由党委(党组)最终决定。
这些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考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