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辞职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给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提交辞职申请。
辞职报告内容
辞职报告应包括辞职原因、递交时间,并由辞职人签名。
等待审批
提交辞职报告后,员工需等待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正常上班,并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同时登记办公设备和文件,准备交接。
交接工作
辞职申请获准后,员工需与考勤管理部门、劳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接,检查核对考勤记录和奖惩记录,清算工资。
员工还需办理社保、档案、公积金的转移或封存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
在各项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需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离职证明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将视为自动放弃工资和福利。
辞职过程中,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办理各项离职手续,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建议:
员工在辞职前应仔细了解公司的离职流程和规定,确保按照要求提前通知并办理好所有相关手续。
与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辞职过程顺利,避免影响离职后的工作交接和薪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