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程序是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等一系列环节。这些环节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并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具体程序如下:
收文处理
签收与登记:由外收发人员或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并进行签收和登记。
启封: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他们签收并启封。
内收文登记: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详细记载。
分办: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拟办: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对公文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意见供领导者审核。
批办: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承办: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催办:文书处理部门建立催办、查办制度,确保请示性公文及时办理。
办结:问题解决后,公文处理完毕。
立卷:将办理完毕的公文整理立卷。
归档:将已归档的公文进行保存,方便日后查阅和核对。
发文处理
拟稿:根据公文类型和要求,起草人编写公文正文及附件,并进行初步构思和起草。
审批流程:将起草好的公文提交给相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确定公文最终内容和形式。
公文编号:给已审批通过的公文进行编号,便于存档和查阅。
公文签发:由主管领导或负责人签署公文,确认公文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公文传达:将签发好的公文传达给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公文内容得以执行。
处置办毕公文:对已传达的公文进行最终处置,包括整理、归档等。
这些程序确保了公文的规范、高效处理,并强调了各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