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人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并参加党校学习,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与联系人对年满一年的积极分子做一次综合考察鉴定。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考察以后,通过党支部表决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之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包括外调和群众调查。
接收预备党员
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包括外调和群众调查。之后,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最终成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
当成为预备党员满一周年后,预备党员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会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入党问题,进行民主表决,通过表决后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公示。
建议:
入党申请人应认真准备入党申请书,详细阐述自己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积极参加党校培训,提高理论基础和思想认识。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