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预备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
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确定入党介绍人并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认真填写《中共党员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发展对象需现场汇报说明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说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
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将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认真考察。
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支委会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报上级党委审批。
审批结果通知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这些步骤确保了转预备党员的过程严谨、公正,并符合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议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发展对象能够顺利转为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