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
一般情况下,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职工或其所在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协商赔偿程序
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可直接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由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未投工伤保险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
工伤职工应尽快完成上述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沟通,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
若遇到复杂情况或用人单位不配合,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