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
工伤认定程序
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后认为是工伤的行为评估残疾的水平。
协商补偿程序
用人单位经工伤鉴定后未为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赔偿数额。
劳动仲裁程序
协商不成的,按照劳动仲裁条例的规定提起仲裁。
庭审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建议: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及时获得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个人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