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谅解书的程序如下:
取得谅解
嫌疑人或其家属需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
被害人家属同意出具谅解书,并且嫌疑人一方提供赔偿。
赔偿与书面谅解书
在达成谅解后,嫌疑人或其家属需支付赔偿金,并获得对方书面的谅解书。
提交谅解书
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将谅解书提交给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谅解书的出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格式与内容
谅解书一般应包含案件的具体情况、赔偿或谅解的详情、受害人签名及日期、司法机关名称等内容。
谅解书由受害人书写,表达其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意愿,并明确赔偿已达成协议。
法律效力
谅解书在刑法上具有酌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效力,是办理案件时的重要书证。
注意事项
若造成受害人伤害,谅解书中应写明赔偿已达成的协议;若没有造成伤害,则不需要说明。
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提起。
通过以上步骤,谅解书可以作为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的依据,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