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调整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求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挂牌公司调整程序:
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
挂牌公司向主办券商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主办券商审核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
主办券商报送申请材料至全国股转系统,并提供电子扫描件和电话确认。
挂牌公司发布相关公告进行信息披露。
变更生效。
基础层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创新层挂牌公司调整至基础层
全国股转公司向主办券商发送初步判断符合进层条件的基础层挂牌公司名单及相关信息。
挂牌公司或主办券商发现名单遗漏或信息有误的,需进行补充或更正,并提交证明材料。
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进行核查,特别是对于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的公司,需督导其完成整改。
公司股权结构调整
召开股东会议,通过股权调整方案及相关事宜的决议。
修订公司章程,准确记载股权结构调整内容。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交股东会议决议、公司章程修订案等材料。
确保手续合法性与规范性,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
根据新《公司法》,股份公司可以设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若不设监事会则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对于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公司,应当设置监事会,并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
挂牌公司更换主办券商
拟挂牌公司在申请挂牌前更换主办券商的,与主办券商自行商定,无须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已挂牌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操作流程也是与主办券商自行商定。
这些程序涵盖了从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挂牌层级的调整、股权结构的调整到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等不同方面的内容。具体操作时,挂牌公司应仔细遵循相关指南和规定,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