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如下:
起诉状:
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证据及原始文件:
原告应准备证据附件及其原始文件,包括证人名单和证件、代理词等。
身份证明: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法庭核实身份。
开庭传票:
确保收到并携带开庭传票,按时出席庭审。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进行鉴定的资料。
熟悉案情: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需要熟悉案情和主张,以便在庭审中有效陈述和辩护。
证据原件:
携带真实有效的证据原件出席庭审是关键,以便法庭进行核实。
法律文书:
如适用简易程序,可能需要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注意程序:
在审理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并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调解准备: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但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综上所述,适用简易程序需要充分准备起诉状、证据及原始文件、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熟悉案情,携带真实有效的证据原件出席庭审。同时,要注意程序上的要求,如提出异议和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