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权利
依法选举和罢免有关村级组织成员
村民代表有权投票推选、罢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提出议题议案
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村民代表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各种决定和决议。
进行监督质询
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
听取报告
定期听取村委会工作情况报告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关于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情况报告。
提出意见建议
对村里的工作有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义务
密切联系群众
每位村民代表都要确定所联系户的名单,真实地代表和反映自己所代表的村民的利益和意愿,向联系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内容。
积极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
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积极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
学习宣传和规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教育和督促村民遵纪守法和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动员和教育村民自觉接受村民委员会的正确管理,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加入农村志愿者服务队伍。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确保村民代表能够有效地参与村庄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并推动村庄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