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指 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这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仲裁的主要特点包括:
自愿性:
仲裁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没有强制性质。
第三方裁决:
争议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仲裁员)进行评判和裁决。
非司法机构:
仲裁庭由非司法机构组成,不同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约束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程序简便:
仲裁程序通常较为简便,审理速度较快,适合需要快速解决的争端。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过仲裁,当事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解决争议,同时保持一定的隐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