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构成 失火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种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则不构成失火罪。
过失引起火灾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以下情形:
1. 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 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 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在司法实践中,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能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