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经历了 部分取消或改革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2017年12月1日,中国地震局取消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审批。
2017年12月29日,中国地震局废止了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相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
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
改革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两次发文对该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改革要求。
2018年6月26日,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取消该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中国地震局在取消资质认定审批后,建立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诚信体系。
2022年,中国地震局进一步提出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制度和信用系统。
地方实施细则
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措施实施方案,如海南省不再对部分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综上所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大部分被取消,同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具体操作中,参照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