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可以分为三大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负债业务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吸引外来资金。自有资金包括股本金、储备资金和未分配利润。外来资金主要通过存款负债(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和非存款负债(如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回购协议等)形成。
资产业务
资金运用:商业银行将吸收的资金贷放或投资出去赚取收益。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贷款业务、票据贴现、投资业务等。贷款业务可进一步细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中间业务
非利息收入:商业银行作为中间商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以此收取手续费。中间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发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可以发行自己的金融债券以筹集资金。
代理业务:包括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
外汇业务:包括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其他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涵盖了从资金的筹集、运用到服务的提供,形成了较为全面的金融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