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离婚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应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得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法院在判决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财产方直接判决不分割共同财产。
重婚或非法同居:
重婚或非法同居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一方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倾向于弱者分配。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和有序。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