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如下:
特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承接工程包括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
承接工程包括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
承接工程包括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
承接工程包括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工程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石方工程;
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
内外部装修装饰工程;
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法律依据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请注意,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承包范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