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法院调解:
也称为诉讼内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行政调解:
是指在行政机关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调解:
是指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条款或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人民调解:
也称为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由中立的第三方帮助当事人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这些分类涵盖了不同主体主持下的调解活动,每种调解都有其特定的程序、原则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