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

时间:2025-03-10 18:50:30 手机游戏

伤残津贴是指对因工致残的职工,根据其伤残等级和保留的劳动关系状态,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工伤职工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减轻其因伤残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