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的折算方法如下:
对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年假的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
如果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进行折算。
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对于离职员工
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
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
未休年休假工资 = 月工资 ÷ 计薪天数(21.75天)× 2倍 × 剩余年休假天数。
这些公式确保了员工在不同情况下都能正确计算和享受其应得的年休假权益。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使用这些公式时,注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年休假的公平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