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天数为 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天数为 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天数为 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做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