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2.5%。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
这些优惠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建议:
企业应仔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并促进企业发展。
由于政策执行期限有限,建议企业关注政策到期时间,并及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