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时,工资的计算通常基于员工的连续工龄和病假时长,同时还要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计算系数
与职工的连续工龄有关,通常连续工龄越长,计算系数越高。
例如,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以此类推。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 21.75天 × 计算系数 × 病假天数。
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具体例子
假设某员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连续工龄为12年,因病需要请病假6个月以内:
计算基数:5000元
计算系数:8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病假工资:5000元 × 80% = 4000元/月
如果病假时长超过6个月,例如7个月:
前6个月:4000元/月
第7个月起:5000元 × 65% = 3250元/月
建议
用人单位应制定明确的病假工资支付政策,并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员工在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病假工资,并注意保留相关记录和凭证。
如果员工对病假工资的计算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