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时间:2025-03-10 10:21:03 手机游戏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的纳税人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无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

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

取得应税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

取得经营所得的,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当地税务局的通知,确保按时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因逾期申报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