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合规性审核的具体事项包括:
原始凭证的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
验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接受凭证单位名称、填制凭证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填制单位和填制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印章和名称、凭证附件和凭证编号等是否真实和正确。
经济业务的合规性
审核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
检查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多计或少计收入、支出、费用、成本,是否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是否不按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和用途使用资金、挪用资金进行基本建设等。
记账凭证的填制规范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检查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包括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金额与计算的正确性
核对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有关金额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记账凭证汇总表的金额与记账凭证的金额合计是否相符。
书写与更正的规范性
审核记账凭证中的记录是否文字工整、数字清晰,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正。
手续的完备性
检查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是否已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人员签章的完整性
确认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
通过以上各项审核,确保记账凭证的合规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从而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