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不严
即使制定了详细的财务制度,但可能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未严格进行财会检查、稽核。
新《会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不够
法律知识的普及不足可能导致财会人员对法律后果缺乏足够认识,从而增加了犯罪的概率。
某些财会人员多因虚荣心和攀比思想的影响
受到社会上拜金主义的影响,财会人员可能因心理不平衡和盲目攀比而将手伸向公款。
财会人员犯罪普遍存有侥幸心理
利用专业知识作案,认为作案手段隐蔽,且即使被发现,查处难度大。
单位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
存在有章不循、管理混乱的现象,如一人兼任会计和出纳,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缺少有力的监督管理
监督工作不力,未能实现干部间相互监督和部门间相互制约。
个人追求物质享受,丢弃了传统美德
受到私欲膨胀的影响,一些财会人员可能置法律于不顾,追求物质享受。
这些原因可能单独或共同作用,导致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了解这些原因对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