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的规定如下:
主体条件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
职工必须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期限
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20天;或每两年一次,45天(根据单位规定和职工自愿)。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
其他规定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如果职工休假期较短,单位可以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天数。
探亲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超出本人月标准工资30%的部分由单位负担。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规定更新,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请参照当地最新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