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印花税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特定情况下的免税
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副本或抄本视同正本使用时除外)。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优惠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印花税优惠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个人应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