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初始确认与计量
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应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作为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承租人对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应按支付的租金金额: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折旧政策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年限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为折旧年限。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租金支付
分期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处理
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归承租企业,应进行转帐,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其他相关费用
履约成本:
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
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
会计处理原则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及科目结构归类,借贷正确记录。确定原购买价格当作费用,将租金按既定金额分期支付,每期记录负债。每年期末按提摊法摊销租赁费用,并预计残值分期摊销。
这些步骤和原则确保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既符合会计准则,又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