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年限平均法
也被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
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 = 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月折旧率。在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残值) ÷ 2。
年数总和法
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估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估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估计净残值) × 月折旧率。
这些方法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需求和财务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例如,直线法提供稳定的折旧费用,适用于使用寿命均匀的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能够在初期加速折旧,降低初期的税前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年数总和法适用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逐年减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