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是指 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这种管理形式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一般享有稳定的工资和福利,类似于公务员,但并非公务员身份。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以下几类单位:
1. 图书馆、文化馆、各级公办学校、党校、档案局、文化中心等。
2. 农业局下属的森防管理事业单位、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城建局下属城市维护管理的如园林处、公园、绿化站、城肥所、环卫处、疾控中心、防治站等。
3.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主要特点包括:
稳定性: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性质相对稳定,工资和福利有保障,被称为“铁饭碗”。
公益性:
这类单位主要承担公益性质的服务,满足人民在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求。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参照公务员法,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
总的来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是一种稳定且待遇较好的工作选择,适合希望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