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

时间:2025-03-09 16:04:47 手机游戏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如下:

印章形状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国务院印章规格

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委印章规格

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印章规格

正部级单位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印章规格

正部级单位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社会团体印章规格

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印章名称、文字、字体和质料

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会团体的法定名称,字数过多时可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