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免考条件
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港澳台居民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其他特定条件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建议:
报考者应仔细对照自身条件,确保符合所有报考条件,以提高考试通过率。
对于港澳台居民,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质量和公正性,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