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

时间:2025-03-09 19:30:13 手机游戏

法院书记员的主要工作包括:

案件记录工作

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宜判等各种笔录工作。

文书处理

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诉讼辅助

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案卷整理与装订

负责整理、装订案卷材料。

调研与宣传

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其他事务

完成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助审判工作

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庭前准备工作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如确定开庭时间、协助法官做好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的送达、确认庭审参加人员的通知等。

庭审中的工作

确保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包括庭审中的记录和庭审工作的延伸,如提前对开庭地点进行确认、核对当事人身份、完善笔录及确认签字等。

宜判与送达工作

负责宜判后的文书送达工作。

司法统计

处理司法统计工作。

接待与处理来信

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

调查与宣传

协助审判人员进行案件有关问题的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这些职责体现了法院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辅助和支持作用,确保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案件材料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