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监督全国审判工作,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
高级人民法院:
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的特定案件,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级人民法院:
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的特定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
包括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负责审理除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民事案件。
以上是中国法院的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