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揭示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即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不仅存在于事物内部,也存在于事物之间,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贯穿其他规律和范畴:
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所有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例如,质量互变规律中的量变和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中的肯定和否定,都是对立统一关系的具体表现。
矛盾分析法: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通过矛盾分析法,人们可以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据此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与否,决定了两种发展观的根本不同。
综上所述,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也是理解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掌握这一规律,有助于我们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指导社会实践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