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计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计提比例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工会会员每月缴纳的会费标准为会员月基本工资的5‰。
计提基数
工会经费的工资基数是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
工资总额包括发放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
账务处理
计提工会经费时,借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贷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
缴纳工会经费时,借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贷方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则需要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工会筹办金。
上缴与划拨
成立了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依法留成的工会经费的60%由本级工会组织使用。
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会组织成立后,上级工会按60%的留成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组织使用。
其他注意事项
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和基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地方政府的实施办法执行。
企业在计提和缴纳工会经费时,应确保相关凭证和记录完整,以便于审计和税务检查。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正确计提和缴纳工会经费,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