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同意和同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语意不同
原则同意:在表达态度意见上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意义深远。由于情况的复杂性,可以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允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则不合基本要求。
同意:就是完全同意,出了什么事情,责任必须由说同意的人来承担,没有回旋的余地。
后续发展不同
原则同意:一切看情况的发展再说。如果事情做得好,“原则同意”就理解成同意;如果事情做得不好,“原则同意”就是部分同意或不同意。这个词好听的说就是说话的艺术,不好听就是“官腔”。
同意:就是完全同意,出了什么事情,责任必须由说同意的人来承担,没有回旋的余地。
总结:
原则同意和同意在语意和后续发展上有明显的区别。原则同意在表达上留有余地,适用于对某些环节有异议但总体原则赞同的情况,而同意则是完全无保留的赞同,责任明确。在公文写作中,这两者常用于对请示的批复,以表明对请求的正式态度和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