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费用定义
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费用组成
该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其中,安全施工费进一步细分为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
费用计取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费用使用和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用于工程施工现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文明施工环境、保障施工安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该费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有效防止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费用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14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14天内仍未支付的,按合同违约的情形执行。
其他规定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未经发包人同意,如果承包人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同时规范费用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