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
国家通过资金、税收、人才等多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包括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采用保障生产安全的先进技术。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旨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综上所述,第十八条强调了国家及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旨在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