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辩证唯物论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客观的物质性。
意识能动作用:意识具有目的性、自觉选择性和能动创造性,能指导实践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 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内部的对立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达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的变化。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实践基础上的认识: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
认识的辩证运动:认识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辩证过程。
辩证思维方法: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
唯物史观 社会本质与结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变革的动力在于阶级斗争和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
人与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的发展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为世界是物质的、辩证发展的,并且社会历史发展有其内在规律。这些原理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