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结算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次性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货币支付: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并记录支付详情,保存两年以上。
无理由拖欠:
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经济补偿:
若非因劳动者原因被辞退,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并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损失赔偿:
如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工资应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
违法解除责任:
若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损失。
工资发放时间:
通常上月工资应按时发放,离职当月工资应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具体时间可能因公司和员工协商而异。
以上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离职时的工资得到及时、足额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