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与补贴
有固定工资的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工资照发,且参加审判活动期间不得被克扣或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审判活动费用补助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以及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总结:
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活动时享有一定的待遇保障,包括工资照发、审判活动费用补助以及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相关经费。这些措施旨在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