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较于一般企业的25%税率,降低了40%的税负。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也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增值税优惠
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允许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提前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直接奖励
获得高新认定后,企业可获得地方政府的资金奖励。
个人所得税优惠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分期缴纳。
其他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特定区域(如深圳经济特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能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税收优惠措施旨在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和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详情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