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是指对非居民单位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费的一种制度。以下是一些关于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关键信息: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等特定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
收费标准
收费通常以重量(如60元/吨)或容积(如每桶33元)计量,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某些地区可能会对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
收费目的
收费主要用于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执行时间
收费政策自发布日起开始执行,可能会有一个试行期,如2年。
政策背景
该政策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以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计量收费可以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已经缴纳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的企业,其应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可能会相应调整。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考虑补偿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并确保收费合理,同时兼顾非居民单位的承受能力。
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而成,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