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指 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会计学家William·R·Scott在其著作《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中提出,他认为盈余管理是在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主观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最终使得经营者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此外,美国会计学家Katherine Schipper将盈余管理定义为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对外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有目的地控制,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盈余管理可以分为两类:
应计盈余管理:
是指公司管理层故意运用会计估计和政策,以改变当前期间的应计收入和费用,从而调整公司的盈利水平。这种做法通常旨在达成具体的财务目标,例如满足股东的期望、提高股票价格或争取额外奖金等。
真实盈余管理:
是指公司管理层以公认的会计原则为依据,通过创造真实的交易活动,以此来对财务报告中涉及的经营现金净流量等一系列财务信息进行调整的行为。
盈余管理并非非法行为,但若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企业在进行盈余管理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