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概述
目的:
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
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
适用范围:
建设项目专题研究
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资格要求:咨询机构须具备相应资格和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公平竞争:遵守法律法规,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
客观公正:提供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咨询服务
计费方式:
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分档计费: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费用
工日计费:按工作所耗工日计算费用
额外费用:
勘察、试验费用:如工作量增加需加收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专利、专有技术费用:如有,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
优质优价:
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具体幅度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与收费:
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在合同中明确
咨询机构不得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监督与解释: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相关附件包括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和调整系数,以及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