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是由 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这些团体包括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它们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通常由团体自己确立,并需要自主发布和采纳,由社会自愿采用。团体标准旨在引导和规范特定行业或领域的发展与运作,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性。它们可以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并用于约束团体成员的行为,以维护团体的声誉和利益。
团体标准的特点包括:
市场和创新导向:
团体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自主制定:
由社会团体按照自己确立的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和采纳。
自愿采用:
团体标准由社会自愿采用,不具有强制性,但可以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技术依据。
协调市场主体:
团体标准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确保标准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团体标准是一种重要的标准化形式,它在市场和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促进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